重庆理工大学关于加强自学考试考风、考纪的通知
日期:2017-10-20  作者:  点击:

各位考生:

   1021-22日将举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一考试,1111-12日将举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互认考试。为严肃考风考纪,营造公平、公正的考试环境,特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:

   1.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“考场规则”及教育部颁布的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(33号令)严格执行相关考试规定

   2.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场考试。

   3.严格按试题要求填涂和答题。错误填涂、在规定范围外答题,有可能影响试卷评阅和成绩评定

   4.自觉遵守考场纪律,不参与作弊不参与试题买、卖

   5.考场不携带任何文字资料、文具(除规定的课程外)、电子存储设备、手机、手表、涂改液、修正带等及其它无线电通讯工具,不抱有侥幸心理。

  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属国家级考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九)》规定,从2015111日开始,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、提供作弊器材、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、代替他人考试或者让他人替考等行为将构成犯罪,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。
   考生朋友们务请诚信参考,衷心祝愿大家取得好的成绩!  



重庆理工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

20171020


高等教育自学考试《考生须知》.doc